12月20日,在攀枝花一建筑工地干活的任師傅,經(jīng)歷了人生最驚險的一幕:站在鋼管架子上干活的他,突然發(fā)現(xiàn)架子往下沉,緊急之下他拉住了旁邊的一根鋼管,從15樓位置處的電梯井墜落到負一樓。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只受了點皮外傷,連醫(yī)生和工友們也稱,“這簡直是奇跡!”。
“我被嚇到了,就要求他們給我驚嚇費。”事后,任師傅向建筑公司索賠18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據(jù)了解,任師傅受傷后,公司承擔了所有的住院治療費用,但是公司卻不接受任師傅開出的18萬“驚嚇費”的要求。經(jīng)過多次協(xié)商,任師傅最終拿到了1萬元賠償。
據(jù)四川謙亨律師事務所的張?zhí)禅櫬蓭熃榻B,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法院法官的一個自由裁量權,是屬于法官的裁量標準之一,在審判的實踐中,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是按照傷殘等級,如果有傷殘等級,法院會酌情判定幾千元的精神損害撫慰,在沒有傷殘的情況下,一般是不判定精神損害撫慰金。
梁芝羽 成都商報記者 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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