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后一度裝好人幫助尋人,終因證據昭然一審難逃死刑判決
為了湊錢寄回家,不到21歲的廣西男子劉天華將釣魚時認識的同齡人小曾殺害,后來,他竟一面冷靜地假裝好心帶著小曾的家屬四處尋人,一面偽裝身份在網上向小曾家屬索要10萬元。昨日,廣州中院一審對此案進行宣判:數罪并罰,決定對劉天華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二萬元。
新快報記者 周聰
夜約釣友 本欲勒索卻將其殺害
劉天華,廣西博白縣人,今年6月才滿21歲。他只有小學文化,已到廣州多年,案發前已失業。據劉天華的證言,整個案件的起因皆因錢財而起。
2014年8月,劉天華在海珠區后滘村附近水閘釣魚時認識了經常在附近釣魚的小曾。兩人隨后經常相約一起釣魚,并相互加了QQ好友。2015年1月下旬,眼看年關將近,家中常年患病的父親打電話給劉天華,讓他匯錢回去。可是半年一直沒工作,生活費都要靠女友打工維持的劉天華,哪有錢寄回家?
2015年1月21日16時許,劉天華一個人來到水閘附近,正心煩錢的事,突然想起小曾。據劉天華供述,當時他先給小曾發了一條信息,說抓了兩條柴魚讓小曾來拿,可小曾并沒回復。劉天華不死心,撥通了小曾的手機,并約好在橋底見面。打算先將小曾打暈,搶走手機,再用小曾的手機向其家人要2萬元。
據檢方指控,當天19時許,劉天華以送魚為名將被害人小曾約至海珠區石榴崗河南岸新光快速橋底,指引小曾行走至橋底往東約100米的小路“取魚”時,劉天華持事先藏匿在草叢中的鐵水管擊打被害人后腦部。小曾受傷后逃跑,劉天華追趕,并繼續持鐵水管擊打小曾頭部多次,致使小曾落水后死亡。法醫學尸體檢驗鑒定意見證實,被害人曾某頭部有近20處創口,顱腦損傷嚴重。
假裝尋人 趁機勒索其家人10萬元
據小曾的父親回憶,兒子失聯兩天后,女兒在小曾的QQ空間里發現一名網友瀏覽的痕跡,便加了他的QQ號。這名網友表示,他與小曾認識,兩人幾天前還曾一起去釣魚。雙方當天便約好一起尋找小曾。據小曾父親辨認,這名QQ好友正是被告人劉天華。
當天,劉天華帶他們到石榴崗附近找尋,兩天后他們再次尋找,都無果。據指控,1月26日,劉天華還用他人QQ賬號與小曾的妹妹聯系,以可以提供小曾的消息為由,向其家人索要現金10萬元。但當小曾的家人來到指定地點后,卻沒有見到對方,劉天華騙錢的行徑沒有得逞。據劉天華供述,當時他發現一個很像小曾父親的人在附近行走,怕被發現,因此溜走。
1月27日8時許,環衛工在海珠湖北側外圍河涌發現了小曾的遺體。當天,劉天華被警方抓獲。
庭上辯解
擊打近20處 還說非故意殺人
法庭上,劉天華稱自己并沒有要故意殺害小曾。劉天華辯稱,小曾是自己跳入水中的,在小曾落水之后,他還跳到河里,想把小曾拉上來,但是水性不好。
對此,公訴人駁斥說,劉天華女友的證詞顯示,劉天華回到家中時頭上仍有血跡,若劉天華有潛水救人的行為,頭上不可能有那么多血跡。公訴人也指出,經鑒定,小曾頭部有近20處的擊打痕跡,劉天華故意殺人的主觀心態已經非常明顯。
昨天,廣州市中院一審根據劉天華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認罪態度等進行判決:劉天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詐騙罪(屬犯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二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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