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科技12月16日消息:隨手點開微信搶紅包,已經成為很多人的愛好,并且由此出現了“紅包乞丐”,專門要別人給自己發紅包。
轉眼2015 即將結束,很多人都在企盼年終獎,但是一些公司由于不景氣,便玩起了“花式裁員”。15 日,湖南長沙某實業公司的一員工小林,就因上班時間忙著搶紅包,遭遇了 3000 塊的“雷人”處罰,引發了網友大討論。
該公司公告欄上的那張雷人處罰也被曝光,公告內容如下:“市場業務部林 xx 在 12 月 15 日上午上班時間,利用公司辦公環境搶平安普惠免息信貸、紅包,連續兩小時。浪費人力、占用公司資源,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同事中造成不良影響。為此公司 決定對林 xx 處以警告并罰款 3000 元處分。。。。。。”據微博上的第一手信息人透露,公司留給小林兩個選擇:主動離職,或者是接受處罰。
那么該處罰合不合理呢?一位勞務糾紛領域律師表示說:“員工和企業之間是一種勞務雇傭關系,公司付了工資福利、提供了工作條件,員工在上班時間也應 當工作優先。不管受到多大的誘惑,上班時間長時間干私事是不對的。但另一方面,公司處罰員工也要遵循《勞動法》,罰款更需要有評估、有上限,不能太隨意。 這樣才能保證雙方利益。”
那么網友們又是怎么看這個事情的呢?
@ o0 芋艿頭 0o:上班的時候不可以三心二意,但是懲罰的,有點過重。
@ 姓田勒:我覺得如果沒事的話可以搶紅包啊。
@ 陳小柯:這個罰款三千明顯就是老板的借口了,說白了就是要炒你。
@ 南邊的好哥哥:搶紅包這種事,我覺得可以下了班之后再做。
@夏天之欣:員工上班還是老老實實的先把工作做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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