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賈凡)買火車票、出差住房登記酒店……只要是在需要使用二代身份證的時候,曾居住在澄城縣的薛先生就會很快被警方找到,有時還會被帶走詢問、做筆錄。薛先生說,自己刑滿釋放已13年,但至今的生活仍被處處“監視”。
當事人:出差路上被帶走調查 公司知情后將他辭退
1998年12月,當時戶口在澄城縣的薛先生因搶劫被判入獄,2002年6月刑滿釋放。之后,他在西安找到工作重新生活。
“我的工作是銷售,出差特別多,但每次都會有很多麻煩。”薛先生說,曾經有一次,他用身份證購買火車票后上車,在列車行駛途中,有乘警直接過來找到他,將他帶離檢查詢問。
薛先生稱,從前年(2013年)開始,他使用身份證的機會增多,而隨之帶來的煩惱也增加不少。
“一個人出差還能好點,就算有什么事也只有自己知道,”薛先生說,很多時候他都會和同事一起出差,在使用身份證登記住房后,當地民警很快找上門將他帶走進行調查。“回到單位后,常聽到其他同事在背后議論,公司領導知道這一情況后,怕因我個人行為對公司產生負面影響而將我辭退。”
“現在干什么都需要實名,我都不敢找工作、外出了。”薛先生說,他想不通的是,自己已出獄十多年了,為何還是一直處于“被監視”的狀態。為此,薛先生曾找過澄城縣公安局相關科室及原籍所在派出所咨詢,但均沒有得到解決。
民警:證明自己改過自新后可到轄區派出所撤管
澄城縣公安局一民警表示,服刑人員期滿后,需要到原戶籍所在轄區派出所報到。因有搶劫、盜竊、詐騙等犯罪活動嫌疑的人,屬于重點管理人員,公安機關要隨時掌握其動態,以防再犯錯誤。
據該民警介紹,像薛先生的這種情況,可到刑滿釋放后所報到的派出所咨詢如何辦理撤管,原戶籍所在轄區派出所會根據出獄后個人的表現,對其決定是否繼續監管。
根據相關規定,下列人員應當列入重點人口管理:因矛盾糾紛激化,有鬧事行兇報復苗頭、可能鋌而走險的;因故意違法犯罪被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不滿五年的。
“如果這段期間刑滿釋放人員沒有再犯事,證明自己已改過自新,可到原戶籍所在轄區派出所做個人情況說明。”該民警解釋,目前,薛先生仍處于“被監視”狀態,可以到澄城縣的派出所,拿出證明自己近年來的改過表現,派出所證實后可協調處理撤銷管理。
規定中提到,重點人口的列管與撤管,由公安派出所責任區民警逐人整理列管(撤管)材料;填寫《列管(撤管)重點人口呈報表》或者《派出所工作對象信息登記表》,經公安派出所領導集體審核后報縣(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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