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指認沖卡現場。通訊員供圖
新快報訊 記者董芳 通訊員交宣報道 昨日,廣州交警通報:11月25日23時10分許,廣州交警在白云區大源北路北二環橋底路段設點查車時,一輛號牌為粵RTA8的紅色小車在臨近檢查點時突然快速倒車,在撞擊停在檢查點后方負責攔截的警車后,直接沖上人行道加速逃逸,造成警車車頭損壞。
據辦案民警許警官介紹,雖然警車的行車記錄儀記錄了事發過程,但因光線不足和反光等原因,逃逸車輛的號碼無法完全在視頻中顯示,這給案件的偵破帶來了一定的難度。但經過辦案民警比對、分析后,迅速鎖定肇事嫌疑車輛,并在該車車主的協助下成功鎖定違法嫌疑人唐某某的居住地點。
11月26日13時許,當唐某某走出家門看見民警時,一下子就慌了神,未等民警開口詢問,就交代了前一晚暴力沖卡的事實,此時,距離案發僅過了不足12個小時。
然而,辦案民警對嫌疑人唐某某進行酒精檢測與涉毒檢驗,未發現其有酒駕、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嫌疑。那么為何唐某某會有這種過激行為呢?據唐某某交代,當晚他駕車時發現有交警設卡查車,但自己當時并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因為害怕處罰,便趁交警對前方車輛進行檢查時迅速倒車,撞上警車后,又加速向前,不顧試圖攔截交警的安全,沖上人行道加速逃離了現場。
目前,唐某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依法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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