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扶風車主蕭某發帖稱,自己在扶風縣公安局門前停車時,警方以違法停車為由向他開具罰單,而在同一地點停放的一輛制式警車卻沒貼罰單,質疑警方這樣的處理方式有失公允。扶風縣公安局稱,由于公安局停車位緊張,造成警車臨時停放在非停車位上,今后將加強警車管理。
11月3日下午,蕭某在網上發帖稱,自己臨時將車輛停放在扶風縣公安局門前,辦完事回來發現,車輛因違法停車被交警貼條。
蕭某稱,自己違法停車,認罰,但是與自己車輛停在同一位置的一輛制式警車為何就沒被貼罰單?蕭某介紹,公安局門口對著這條路沒設停車位,他當日下午5點左右再次路過公安局門口時發現,這輛警車仍停放在公安局門前。
11月4日,扶風縣公安局政工科一負責人向華商報記者介紹,網上反映的情況屬實,公安局門前的道路叫東一路,該路靠公安局這一側沒有停車位,上傳在網貼上的制式警車屬于該局刑偵部門的車輛。該負責人稱,該局下屬多個部門和一家派出所都在局機關大樓辦公,公安局附近還開了一家超市,有些私家車主將車輛停放在公安局院子,導致院內停車位緊張,無奈警車只能停放在門前的道路上。今后該局將進一步加強警車管理,嚴格執行規范停車,歡迎廣大市民和網友繼續監督。
寶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法制科一名警官稱,網民所反映的警車如果沒有執行公務,屬于違法停車。
華商報記者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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