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車主稱家長事發后沒有主動站出來擔責
●警方目前已介入調查 初步估計修理費超15萬
廣州日報訊 (記者王納)近日,深圳發生了一起聳人聽聞的54輛私家車被刮花事件,而始作俑者竟然是4名熊孩子,他們拿著石塊把小區里的車輛當成了畫板,5分鐘內就把小區一半多車輛全刮了。
目前,當地愛聯派出所仍在對案件進行調查。究竟刮花車輛應該負何法律責任,熊孩子違法,家長是否要擔責,這些都成為我們值得關注的話題。
回放:
4個孩子刮花54輛汽車
事情發生在11月20日晚11時左右,深圳龍崗愛聯愛新小區保安在巡邏中發現小區里的多輛私家車被刮花,便立即通知業主們下樓查看。業主與保安一路走過去,竟發現有54輛私家車被不同程度刮花,車身上刻畫著五角星、圓圈等圖案。
業主們隨即到管理處調取監控查看,出人意料的是,刮花車輛的是4名熊孩子,年齡都不超過10歲。監控顯示,22時35分,3名男孩和1名女孩拿著石塊首先刮花了一輛寶馬車,而在22時55分到23時之間的5分鐘內,4名孩子似乎在比賽誰刮花的車輛多,拿著石塊一路劃了過去,53輛私家車都是在這5分鐘內被刮花的。
進展
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據一名受害車主表示,自己的車需要花3000多元去補漆,而被刮花車輛的修理費用少則兩三千元多則上萬元。他說,“事發已經好幾天了,家長也沒有主動站出來承擔責任。”估計小區里被刮花車輛的修理費用加起來已超過了15萬元,而且由于是人為損壞,保險公司不會理賠,而現在有涉事嫌疑的孩子已被家長帶走了。
針對此事,愛聯愛新小區管理處表示,事發后業主們紛紛來討要說法感覺壓力很大,但管理處沒有能力做出賠償,車輛被小區里的孩子刮花我們也感到很冤枉,已經把相關情況反映到愛聯派出所。目前,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了。
追責
小孩子刮花車輛誰擔責?監護人
小孩子刮花車輛應負擔什么責任?又該由誰來承擔責任呢?答案是,小孩的監護人。
掌上律師“法仔”創始人張興彬律師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小孩子故意劃傷他人車輛,由于系未成年人,孩子并不會因此涉嫌刑事犯罪,并不承擔刑事責任。“由于孩子的監護人監護不當,而導致了侵權行為的發生,那么監護人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被侵權人可以同侵權人監護人協商賠償事宜或起訴侵權。”
《侵權責任法》第19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第32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延伸
成人刮花他人車如何罰?負刑責
刮花他人車輛,如果是成年人的行為,是可能涉嫌犯了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深圳近期也不乏這種案例。
2015年1月,犯罪嫌疑人嚴某因為生活壓力大,且與妻子吵架,所以情緒壓抑,便采取故意刮花車輛的方式來泄憤。他連續幾天早上騎電單車上班路過羅湖區某賓館旁出口處時,就用電單車的鑰匙將停在對面露天停車場的車輛刮花,造成了多名被害車主的損失。隨后,警方將之抓獲,檢方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將其批捕。
同樣是在羅湖,2013年12月,方某途經愛國路一個停車場時,拿打火機將停放在該停車場內的八輛汽車的漆面劃花,被停車場的保安員當場抓獲。最后,法院判方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2014年12月,家住羅湖的林某在地下停車場內,見有兩輛小汽車各占用兩個車位,便用鑰匙將兩輛汽車刮花。不久,又將另一輛占用兩個車位的小汽車車輪扎破。民警在其住處將其抓獲。最后,法院判決林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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