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昨天南陽市中院通過省高院對外發布一組近年來審理的案件。
南陽桐柏某鄉劉某常年外出打工,2013年春節回家過年,在酒桌上聽人說:“咱們在座的人中,有人在外辛辛苦苦,可掙的錢都讓媳婦在家養漢子了。”
劉某便懷疑是自己妻子,他將妻子拘禁在家3天,拒絕父母及子女的勸解和看望,多次用打耳光、拽頭發、皮帶抽、潑冷水、言語威脅等方式虐待妻子。
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年。
南陽市中院法官王飛舟說,劉某僅憑酒桌上的幾句捕風捉影,就懷疑妻子有外遇,限制妻子人身自由,并且毆打、辱罵妻子。生活中,像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究其原因就是丈夫長期在外打工,夫妻雙方缺乏必要的溝通和理解,再加上中國男性普遍存在“大男子主義”傾向,遇到問題容易將責任歸咎于妻子身上,從而釀成惡果。
王飛舟建議,夫妻之間在確保互相忠誠的基礎上,應注意加強溝通,在一起時要多通過聊天等形式,消除生活中可能存在的誤會和不解。
案例顯示,因家暴引發的兇殺、離婚等案件,受害方大多數為女性。
法官建議,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利。(記者 魯燕)
更多精彩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