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24日電 李老先生今年84歲,李老先生之子小李今年50歲,李老先生提起訴訟,要求其子小李返還不當得利70萬元,近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
李老先生訴稱,其名下有部分存款,2013年其子小李以做生意為由從其賬戶中取走70萬元,聲稱可以為其賺錢,但小李將70萬元取走后將該70萬元據為已有,拒不返還。李老先生還稱兒子小李沒有工作,經常問自己要錢,屬于“啃老族”。現在其已經80多歲,身患癌癥,租房居住,但兒子取走錢款后拒不返還,要求小李將70萬元返還,否則死不瞑目。
小李辯稱,事實不是父親所說的那樣,父親之所以要求返還這70萬元是姐姐從中挑唆導致的,這70萬元是父親自愿贈與給自己的,也是母親遺產的一部分,父親患有癌癥是事實,但并不嚴重,現在父親的身體狀況還可以。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李取得其父親李老先生的70萬元無法律上的依據,給李老先生造成了損失,應當予以返還,故判決小李向李老先生返還70萬元。(劉文)page (來源:人民網-法治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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