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瑞信托研發中心/南開大學博士后流動站
蔡華博士
近年來,受我國宏觀經濟下行的影響,信托項目風險事件屢見報端,尤其是2014年,全行業兌付總規模達1.27萬億元,同比增長超過40%,全行業風險項目規模也達到創紀錄的781億元,環比增長24.77%。信托業不良資產在累積,信托公司源頭風險控制能力引起行業內外關注。
經分析,2014年信托不良資產呈現以下特征:一是不良業務資產涉案金額較大。從披露的訴訟案件可以看出,2014年新增重大訴訟事項(包括未決訴訟事項和已決訴訟事項)達到近40起,涉案總金額(包括申請執行)達到15億元。二是不良資產行業集中度較高,年初,監管部門摸底信托公司風險存量的結果顯示,90%的信托項目風險集中于房地產、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礦產能源以及藝術品、紅酒類信托;而最近的摸底結果則顯示風險仍集中在能源及房地產領域,經過半年左右的調整后,信托公司在這兩個領域的風險仍然沒有得到較好的化解。三是信托不良資產表現形式多樣化,不良業務包括融資類業務、股權投資類業務,資金池、財產收益權類業務、通道類業務以及事務管理類業務等多個類別。截至2014年末,信托行業共有369個項目存在風險隱患,涉及金額781億元,占管理信托資產規模的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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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警報已響起?
有些人可能會擔心,我國信托行業是否還有更多的風險項目一直隱藏于全行業近年來靚麗的經營業績后面,并最終引發行業系統性風險?
我們認為,我國信托業風險整體是可控的。
首先從信托不良率來說。據權威機構披露,目前信托行業不良資產規模和不良率總體相對較低,行業平均不良資產規模5996.51萬,行業固有資產不良率平均為3%。不良資產規模較大的十家信托公司占行業總體不良資產的82.87%。2014年年報中,共有23家信托公司披露了重大訴訟事項,共涉及案件60多起,從披露重大訴訟事項的信托公司數量和案件總數來看,與2013年并無太大變化。但是從新增訴訟案件數量和具體案件類型來看,訴訟事項無論是數量還是規模均較以往年度有較大增加,同時信托項目的風險處置方式也更加市場化。當前,信托公司開始通過并購、重組、法律追索、處置等不同方式,對信托項目風險進行市場化化解,這樣既能提升主動管理能力,又能逐步弱化“剛性兌付”,從而大大降低了行業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
其次從撥備、凈資產對不良資產的覆蓋以及信托行業注資情況來看。近年來,由于監管部門對信托業實行信托賠償準備金和凈資本約束制度,使得我國信托業的風險抵御能力得到持續增強。截至2014年底,全行業計提的信托賠償準備金已達到120.91億元,如果行業問題信托項目規模按照600億元測算,僅信托賠償準備金即可覆蓋全部問題資產的近20%;同時,全行業凈資產已達到3196.22億元,較去年增加了641.04億元,同比增長25.09%。因此,充足的撥備和凈資產將成為抵御出現系統性風險的有力防線。由于監管機構從風險防范和開展業務角度對信托公司注冊資本有新要求,多數信托公司通過定向增發、利潤轉增和引入新股東等多種手段提升凈資本水平,以提升風險抵御能力,實現對業務風險的更好覆蓋,并對未來業務進行提前布局。截至目前,已有15家信托公司注冊資本超過30億元。2014年,披露凈資本風險指標的38家信托公司,凈資本/各項業務風險資本之和的均值為208%,實現了對業務風險的完全覆蓋。
整體風險可控
另外,從信托公司風險防控能力來看。整體而言,我國經濟的復雜程度在上升,市場對更復雜融資的需求亦在上升。在此形勢下,信托公司一方面會針對宏觀調控政策和行業發展形勢,進一步提升客戶準入標準,同時加強對客戶的盡職調查,通過法律、風險等部門的審核,以及集體決策的形式,保證項目審批的有效性,并借助于項目巡查、風險預警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來加強對項目的后期管理,致力于打造可以涵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各個關鍵環節的全面風控體系;另一方面,2014年以來,銀監會大力推進信托業“八項機制”建設,其著眼點就在于提升信托公司的整體風控能力,特別是以“信托業保障基金”及其管理公司成立為標志的“行業穩定機制”的建立,更是將信托業的風險控制機制從公司層面提升到了行業層面,可以更有效的防范信托業的系統性風險。同時,作為未來監管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務院正在組織起草《信托公司條例》,監管當局也正在加緊研究推出《信托登記管理辦法》、《信托公司信托業務盡職指引》等相關文件,并調整信托公司凈資本計算標準,通過全方位、立體化的監管“組合拳”,以期全面提升行業抗風險能力并建立信托業的長效發展機制。
最后,再來看一下信托公司經營模式的變化。2014年以來,我國信托業充分發揮行業和制度優勢,積極拓展創新業務,不少公司開始積極拓展養老地產、土地流轉、消費信托、醫療信托以及資產證券化等新領域,其中一些實力較強的信托公司已在上述領域實現項目落地,并在專業人才儲備、對員工的激勵等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嘗試。目前,國內整個資產管理行業有兩個大趨勢,即從通道類業務轉向主動管理類業務和從借貸類業務轉向權益類業務,這將有力推動信托業務走向多元化。同時隨著投資者的理財意識覺醒和理財觀念更新,我國會逐步具備消費信托、家族信托和公益信托發展的土壤。隨著信托公司轉型升級逐步完成和在新的業務領域不斷開疆拓土,在傳統業務領域累計的項目風險也有望逐步得到化解。
綜合來看,相對于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2014年末1.64%的不良貸款率,我國信托業0.56%的資產不良率對行業發展的影響有限,整體風險可控,更不必擔心近期會出現行業性系統風險。但就目前而言,壓在信托公司肩上轉型升級和防控風險的擔子依然沉重,在日益加劇的競爭環境中,如何積極順應監管政策以及市場的變化,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創新圖變,找到適合自己的可持續發展模式,整個信托行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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