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快#【摩托版“二環十三郎”一審被判拘役3個月未上訴開始服刑】10月30日,在北京二環危險飆車的龐國欽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官當庭宣判,龐國欽危險駕駛罪名成立,判處拘役3個月,罰金3000元。
今日法制晚報(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從東城法院證實,龐國欽未上訴。判決已經生效。
10月30日該案在東城法院開庭,檢方指控,2015年8月22日凌晨3時許,龐國欽為尋求刺激,駕駛無牌照的雅馬哈牌R1型摩托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由北京市東城區玉蜓橋出發,繞行二環主路外環一周,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行駛,且多次違反禁止標線指示變道超車,摩托車邁速表顯示最高時速達237km/h。經鑒定,其中部分路段的平均行駛速度為151km/h。龐國欽后于2015年10月1日被抓獲,摩托車等物證已扣押。
據了解,北京二環路全長32.7公里,一些年輕人總想飆車“出名”。在法庭上,被稱為“摩托版‘二環十三郎’”的龐國欽說,他現在覺得后怕、后悔。如果發生意外,很可能車毀人亡。“我深刻意識到我錯了,向大家表示深深的歉意。”他說。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審理,法庭依法當庭宣判。判決龐國欽危險駕駛罪名成立,判處拘役3個月,罰金3000元。
對于法院判決,龐國欽當庭表示,是否上訴需要考慮。
今日法制晚報(法晚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獲悉,從10月30日判決到現在已經10天,龐國欽并沒有上訴,因此該判決已經生效,從其10月1日被刑拘至現在已經一個多月,這就意味著,他的刑期還有不到二個月。(記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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