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摩托車北京二環(huán)13分鐘跑完,最高時速237公里”的視頻在網(wǎng)上流傳。當事人龐國欽被網(wǎng)友稱為“摩托車二環(huán)十三郎”。
2015年10月1日龐國欽被警方抓獲,隨后,龐國欽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不久之后,北京東城檢察院對其以涉嫌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
公訴書中指控,2015年8月22日凌晨3時許,被告人龐國欽為尋求刺激,駕駛無牌照的雅馬哈牌R1型摩托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由北京市東城區(qū)玉蜓橋出發(fā),僅用時13分43秒繞行二環(huán)主路外環(huán)一周,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行駛,且多次違反禁止標線指示變道超車,摩托車邁速表顯示最高時速達237km/h。
經(jīng)鑒定,其中部分路段的平均行駛速度為151km/h。被告人龐國欽后于2015年10月1日被抓獲,摩托車等物證已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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