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下的北京二環路,刺耳的風聲和馬達的轟鳴,237公里的最高時速,13分43秒跑完一圈的驚人“戰績”……這些令摩托版“二環十三郎”龐國欽今天上午在東城法院受審。
法庭上,龐國欽被控涉嫌危險駕駛罪,他表示認罪。
他說:“我現在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對公眾表示深深的歉意(鞠躬)。我希望我的行為不要再發生。法院當庭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龐國欽拘役三個月、罰金3000元。
案情13分鐘多跑完二環男子涉嫌危險駕駛
北京二環路全長32.7公里,自從2006年一個叫陳震的年輕人用不到13分鐘駕車跑完全程后,其被冠以“二環十三郎”的稱號。在“玩車”人的圈子里,“二環十三郎”成為一個具有特別意義的符號。當然,陳震因此付出了代價,他因此被行政拘留7天。
龐國欽說,8月22日凌晨兩點半,他在酒店戴上護具,3點到了玉蜓橋“跑”了一圈。
記者在龐國欽自己上傳的視頻中看到,充斥著刺耳的風聲、馬達的轟鳴,全長13分43秒的視頻恰好記錄下他從玉蜓橋出發繞北京二環路一圈的全過程。雖是凌晨,但二環路上仍有不少汽車,龐國欽駕駛的摩托車不時在車流中左沖右突,甚至強行超車并線。
視頻顯示,摩托車的最高時速達到237公里,轉彎時最快時速達到200公里。龐國欽稱自己在二環路上還跑過一次,速度比這次還要快。
龐國欽說,當時曾兩次出現險情,第一次是過左安門橋那個彎時,雖然事先在衛星地圖上看過幾遍,但沒想到實際彎度那么大。當時車速太快,光線也不好,沒壓住路線,結果跑出去(車道)了。如果沒控制住摔出去,肯定車毀人亡。
“后來還有一次超一輛微型面包車時,我跟它的距離差不多只有四五十厘米。如果撞到,不只是我車毀人亡,也會給對方造成很大的傷害。”龐國欽說,“網上有人說,警察幾天內就能把我逮到,結果還真是。”
視頻上傳后,北京警方在廣西南寧將龐國欽抓獲。10月3日,龐國欽被押解回京,隨后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
10月15日,東城檢察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龐國欽提起公訴。
庭審上大學受“二環十三郎”影響練習摩托
上午9點半,2名法警將龐國欽帶進法庭。身材高挑瘦削的龐國欽在庭審過程中,多數時間雙眼望向地面,發言不多。
今年30歲的龐國欽是廣西玉林市人,大學文化,曾在柳州一家國企銷售發動機配件,后辭職,案發前沒有固定工作。2013年,他曾因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被上海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庭審前,龐國欽表示不請律師,他自己辯護。據悉事發后,因超速駕駛等4項違法行為,北京市交管局已經吊銷了他的機動車駕駛證,并罰款1400元。
檢方指控,2015年8月22日凌晨3時許,龐國欽為尋求刺激,駕駛無牌照的雅馬哈牌R1型摩托車,違反禁止標識,由北京市東城區玉蜓橋出發,僅用時13分43秒繞行二環主路外環一周,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行駛,且多次違反禁止標線標識變道超車,摩托車邁速表顯示最高時速達237km。
經鑒定,其中部分路段的平均行駛速度為151km/h。被告人龐國欽后于2015年10月1日被抓獲,摩托車等物證已扣押。
“我認罪。”法官兩次問龐國欽,他都肯定地表示認罪。因龐國欽對犯罪事實無異議,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龐國欽稱,上大學時,曾看過“二環十三郎”的飆車視頻,“也想試一試,因為平時很喜歡開摩托車。我想,摩托車比汽車快。”于是龐國欽開始練習摩托車。
上傳視頻求關注因事情鬧大刪除
今年5月,他花3.6萬元從網上買了一輛雅馬哈牌R1型摩托車,因為手續不全,所以無法上牌。
8月17日,他花了800元將車托運到北京,他自己乘高鐵抵達北京。
8月22日凌晨2點多,龐國欽從南二環玉蜓橋出發,沿著二環主路向東行駛,最終返回玉蜓橋。在此過程中,他利用安裝在頭盔上的運動攝像機記錄下了自己行駛的過程。
龐國欽當庭說,他7月從網上買攝像頭、手套帽子等裝備,事發前他住在小紅門附近的七天酒店。“跑完后我就在酒店把視頻剪出來,凌晨上傳。標題為北京二環十三郎再現13分跑完最高速”。
“我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完成以前的愿望。上傳視頻是為了讓別人關注。”但事發后,龐國欽將視頻刪除。他說因為有人說有關部門已經介入,事情鬧大了,所以就將視頻刪除了。
法官當庭播放了龐國欽自拍的行駛二環視頻,視頻中,龐國欽大部分時間低著頭,偶爾抬眼看一下,然后又低下頭。
視頻顯示,龐國欽不時變換車道。雖然是凌晨3點,但二環路上還有車,視頻中可以聽到摩托車飛速行駛的風聲。由于二環有多處彎道,畫面有幾次傾斜,還有多次連續超車的場景,其中幾次和汽車是擦身而過,場面十分驚險。
判決超車180余輛因危險駕駛判拘役3個月
交管部門的鑒定書顯示,監控錄像顯示,從東西十條橋到積水潭橋時,龐國欽的平均時速為151公里。檢方稱,監控錄像表明,龐國欽超過了180多輛車。最高時速為237公里。
最后陳述時,龐國欽說,“我已經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錯誤,并為違法付出了代價。我對公眾深深地表示歉意。我希望大家今后都能夠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年輕人如果喜歡開車、騎摩托,也應該選擇去賽道競駛和練技術。”
開庭50分鐘后,法官當庭宣判。
法院認為,龐國欽在二環主路無牌行駛,超速50%以上,頻繁超車、突然并線,車邁速表顯示最高時速達237km,危害了公共安全,屬追逐競駛,且情節惡劣,構成危險駕駛罪。
鑒于其如實供述,從輕判罰。法院一審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龐國欽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扣押的摩托車、行車記錄儀、頭盔等依法處理。
對于是否上訴,龐國欽當庭表示需要考慮后再做決定。
釋法個人愛好不能違背公序良俗不能觸犯法律
案件宣判后,該案獨審法官宋曉鵬當庭對被告人進行了釋法和法庭教育。
他指出,在二環主路上飆車,是對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漠視,危害了公共安全,觸犯了刑律。相關視頻上網后,招至眾多網友批評,說明廣大群眾對這種行為的態度反感甚至深惡痛絕。
宋曉鵬表示:“被告人喜愛騎摩托車,個人愛好應被允許和尊重。但任何人的個人愛好和行為都應有度,這個度就是不能違背公序良俗,更不能觸犯法律。”
最后, 他對1985年出生的龐國欽說:“俗話說‘三十而立’,這個‘立’更應該表現在一個人心智上的成熟,是內心對自己、對他人、對社會責任感的樹立!”
在被帶出法庭時,龐國欽扭頭看向旁聽席。看到父親時他點了點頭,然后嘆了口氣,低著頭走了出去。
龐國欽的父親紅著眼圈對記者說:“兒子應該做個遵紀守法的公民。”
相關新聞二環十三郎:違法就要付出代價
2008年2月10日晚上,陳震和對手張博在二環路上因非法賽車被警方截獲。二人因違反《道路交通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分別受到了行政拘留7日,并處500元罰款的治安處罰。
陳震曾用13分鐘跑完全長32.7公里的二環路,因而被飆車族稱為“二環十三郎”。他飆車的最快速度是騎摩托車以315公里的時速在六環路上狂奔。
去年三月,陳震接受法晚記者采訪時,對于飆車一事曾表示,誰都知道飆車違法,知道違法,還愿意去賭一把。就好像酒后駕車,會有人不知道違法嗎?但還有人會去做。“這是他自己選擇的,所以就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法律就在那兒,違法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陳震說。
大屯飆車案兩罪犯已服刑完畢
龐國欽說,拍攝飆車視頻,“是為了在車友間交流”。事實上,從當年的“二環十三郎”開始,熱衷追求速度與激情的地下飆車族已經多次出現在公眾視野里。
朝陽區大屯路隧道毗鄰奧林匹克中心區,目前已經被監控系統全程監控,并安裝上減速帶等設施。但在今年4月大屯飆車案以前,這里和周邊的天辰西路曾經是“超級跑車族”的飆車勝地。
2015年4月11日晚10時許,在大屯路隧道北沙灘段,一輛蘭博基尼與一輛法拉利飆車時相撞。蘭博基尼車輛報廢,事故致1人輕傷。
5月21日,朝陽法院一審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唐問天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判決被告人于沐椿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目前兩人已服刑期滿。
文/記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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