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銀保監會金華監管分局連續披露了5張罰單,被處罰對象為金華銀行及其相關責任人,金華銀行被罰525萬元。
罰單顯示,金華銀行存在8項違規行為,包括違規掩蓋不良資產;虛增存貸款;違規收費;信貸管理不審慎,項目貸款資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款;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繞道信托公司違規向土地儲備中心提供信貸資金;員工違規保管經客戶簽章但關鍵條款空白的借款合同、最高額保證合同等重要資料;部門負責人未經任職資格審查實際履行高管職責。
罰單指出,金華銀行主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第(四)項、第七十四條第(三)項,分別為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反法律規定對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戶造成損害的其他行為;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
銀柿財經記者注意到,金華監管分局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是在2020年9月25日,距今已經過去了一年多的時間。根據同花順iFinD數據,2020年至今,金華銀行共被罰4次,共計罰沒超660萬元,主要違規原因還是因為信貸管理不審慎。
金華銀行成立于1997年,是一家浙江本土城商行,主要定位于“中小企業主辦銀行”和“市民的銀行”。該行最新的年報顯示,2021年,該行實現營業收入39.24億元,凈利潤3.32億元。截至2021年末,該行不良貸款率1.47%,資本充足率為11.28%。不過,同期,該行撥備覆蓋率僅152.53%,低于城商行平均水平。
對于公司的風險管理,金華銀行去年年報中表示,公司堅持業務發展與風險防控并舉;完善大數據風險預警系統,提高風險識別和風險預警能力;實行常態化風險排查措施,及時排除風險隱患,多策并舉,加快不良清收處置進度,加大違規行為的處罰問責力度,不斷提高風險管控能力。“整體信用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同時,金華銀行還稱,公司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優化業務流程,實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檢查風險控制措施,組織開展各類風險排查和檢查,進一步加強內控管理和案防工作,強化內控制度執行力,嚴防操作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