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積金中心印發《關于實施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從2022年5月30日至12月31日,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給予政策支持,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民生保障功能。
通知指出,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緩繳住房公積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緩繳企業職工可正常繳存個人應繳部分住房公積金。企業緩繳期滿后,應恢復正常繳存并及時補繳。確有困難的企業,應制定計劃分期補繳。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貸款逾期不作處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加大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支持。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繳存職工,繳存人月提取限額標準1500元,按月、季度、年均可提取。
通知提出,申請材料容缺辦理,推行網上辦理,開設綠色通道,提升服務質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申請辦理緩繳時,可容缺辦理,相關證明材料應自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供,且截止時間不超過2022年12月31日。繳存人租房提取可通過網上辦理。對申請辦理緩繳的企業、申請貸款逾期不作處理的繳存人開設綠色通道。
來源:攀枝花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