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從市委目標績效辦獲悉,市政府辦于近日印發(fā)了《〈2022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以下簡稱《重點工作任務分工》),共明確今年重點工作104項,由36個單位牽頭負責。
據(jù)了解,為確保《2022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以下簡稱《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落地落實、年度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市委目標績效辦按照責任分工嚴謹清晰、不交叉,工作任務精準全面、不漏項,工作推進目標明確、不務虛的原則,對《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2022年重點工作進行了責任分解,形成了《重點工作任務分工》。共包括大力實施產(chǎn)業(yè)攻堅行動、大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大力實施事業(yè)提能行動、大力實施鄉(xiāng)村建設行動、大力實施綠色發(fā)展行動、大力實施安全提質(zhì)行動、大力實施增收促進行動、大力實施陽光政務行動等8個方面104項重點工作任務。各項工作均明確了責任市政府領導、牽頭單位和協(xié)同單位及時間節(jié)點、進度要求。
針對此次重點工作任務分工,牽頭單位和協(xié)同單位將對所承擔的工作進一步壓實責任、落實到人。牽頭單位將充分發(fā)揮主導作用,擔當負責,牽頭抓總,及時溝通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協(xié)同單位將按照責任分工,積極配合牽頭單位,主動履職盡責,牽頭單位和協(xié)同單位將凝聚工作合力,齊心協(xié)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各縣(區(qū))、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作為工作落實第一責任人需及時掌握本地區(qū)本部門的工作任務進展,深入一線了解情況,解決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切實擔負起組織、協(xié)調(diào)、指導、督促的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如期完成。市委目標績效辦將強化工作督導,并將《重點工作任務分工》中明確的各項重點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綜合目標績效考評,確保《政府工作報告》各項工作部署落地落實。對推動工作不力和工作滯后、問題突出的責任單位將開展督查問責,督查問責后仍整改不力的,將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約談其主要負責同志,并在全市范圍內(nèi)通報批評。
來源:攀枝花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