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向各保險公司下發了《保險機構獨立董事人才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其中提到,獨立董事應當有獨立性,六類人員不得擔任保險機構獨立董事。
《管理辦法》旨在規范管理保險機構獨立董事人才庫,保障保險機構獨立董事人才庫安全有效運行,實現規范化、科學化管理。
《管理辦法》明確指出,存在以下六種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保險機構獨立董事。這六類情形包括:近3年內在持有保險機構5%以上出資額或股份的股東單位或者保險機構前10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近親屬、主要社會關系;近3年內在保險機構或者其實際控制的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近親屬、主要社會關系;近1年內為保險機構及其控股股東、其各自附屬企業提供審計、精算、法律和管理咨詢等服務的人員;近1年內在與保險機構及其控股股東、其各自附屬企業有業務往來的銀行、法律、咨詢、審計等機構擔任高級管理人員、合伙人或控股股東;在其他經營同類主營業務的保險機構任職的人員;銀保監會認定的其他可能影響獨立判斷的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股東單位包括該股東逐級追溯的各級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以及該股東的附屬企業。
《管理辦法》規定,獨立董事人才庫由在任獨立董事信息和備選獨立董事人才信息兩部分構成。具備四項條件的人員可以在獨立董事人才庫注冊賬號,提交入庫申請。這四項條件包括: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學士以上學位;具有5年以上從事管理、財務、會計、金融、保險、精算、投資、風險管理、審計、法律等工作經歷;有履職所必需的時間和精力;符合銀保監會關于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條件的其他規定。
對于備選獨立董事人才入庫審查標準,《管理辦法》指出,資深專業人士,非保險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或同等職務人員),保險機構退休高級管理人員(或同等職務人員),學術機構、高等院校的專家學者,曾擔任過獨立董事的人員,政府機構及事業單位退休干部,其他社會人士等七類人員,方可申請入人才庫?!居浾?房文彬】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