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旅游市場價格行為監管,深化“游之舒心”、“購之稱心”行動,切實維護旅游市場價格秩序,提高我省旅游價格市場的誠信水平和形象,營造文明和諧的旅游環境,近日,省發展改革委下發《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2018年旅游市場價格行為檢查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省范圍部署開展旅游市場價格行為檢查,旨在加強旅游景區景點的價格行為監管,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等擾亂旅游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此次旅游市場價格行為檢查將重點圍繞景區停車場收費行為,景區及其周邊餐飲業的明碼標價行為,景區及其周邊商業零售企業促銷活動中的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的價格違法行為,景區、景點門票價格執行情況,以及旅行社以虛假的“零負團費”為名宣傳,招徠和組織接待游客,在旅游行程中擅自減少旅游項目,降低服務標準等價格違法行為和旅行社明碼標價行為等五個方面內容開展。檢查于2018年4月20日開始,至10月15日結束,特別是將在重大節假日期間加大對各旅行社、旅游購物場所的巡查力度。檢查工作由省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市縣兩級發展改革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省發展改革委將適時組織巡查組,赴部分市州對其轄區內的4A級以上景區景點的價格政策執行情況開展調研和抽查檢查。
各地將按照統一部署,堅持查處與規范并舉、整治與服務并重,集中力量抓好重點區域、重點對象、重點行為的檢查。暢通12358價格維權渠道,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對群眾舉報和新聞媒體曝光的價格問題,將及時處理,做到接報必查、查必有果;對社會反映問題集中的景區,組織力量重點檢查,及時處理價格違法案件,有效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違法行為性質惡劣、經糾正后仍重復違法等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同時,將對檢查情況進行認真總結,梳理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分析當前旅游市場價格秩序形勢,研究提出進一步維護好旅游市場價格秩序的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