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寧夏自治區(qū)召開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移交工作推進會。會上,靈武農場、賀蘭山農牧場兩個試點單位分別與靈武市政府、西夏區(qū)政府簽訂農場辦社會職能移交協議,標志著農墾辦社會職能移交工作進入實質性階段。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fā)展的意見》精神,2017年11月,寧夏正式啟動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移交工作。寧夏農墾集團在多次專題研討的基礎上,制定了集團公司總體實施方案和14個農場移交方案。同時按照試點先行、全面展開、穩(wěn)妥推進的思路,由靈武農場和賀蘭山農牧場先試先行。兩個試點單位依據各自承擔的各項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職能,依次列出職能移交事項,逐項與屬地政府對接,同時確定移交人員和相應資產。在工作程序上,嚴格執(zhí)行政策,積極配合國資委委派的第三方機構做好清產核資工作,將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專項審核報告作為移交依據,與屬地政府簽訂移交協議。隨著兩個試點單位移交協議的正式簽訂,其他12個農林場也陸續(xù)完成移交的基礎性工作,目前正在按程序由第三方機構專項審核,爭取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移交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