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8年春耕備肥期間及用肥旺季化肥生產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委《關于做好2018年春耕化肥生產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領導批示精神,近日,省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開展2018年全省涉農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的通知》,在全省部署開展涉農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
專項檢查從2018年3月1日開始,5月31日結束,范圍是2017年1月1日以來各項涉及農民生產、生活的價格和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對連續性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可追溯到上一年度)。專項檢查由省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市州和縣級發展改革部門組織實施,各市州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選擇2—3個縣(市)進行直接檢查,省發展改革委將組織專項調研檢查組,赴部分市州對專項檢查情況進行調研和檢查。
通知要求,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圍繞統籌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重點工作,重點檢查農民建房、農村中小學、農業生產資料、農村信貸服務等領域價格和收費問題。檢查中,對化肥、種子、農藥等農資經營者囤積農資、哄抬價格,采取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變相提高農資銷售價格,多扣水分、雜質變相壓低農產品收購價格的;農村建房未落實對農民減免、優惠價格和收費政策的;農村中小學繼續收取明令禁止的講義資料費、試卷費、計算機上機費、取暖費、降溫費、飲水費、補課費等;農村信貸強制收費、以捆綁等方式變相強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的;基層政府部門在給農民的補貼、補償金中違規扣減費用變相亂收費,或轉移收費主體到行業協會、中介組織、村委會組織等亂收費的,要加大對違法違規價格行為的查處力度。
通知強調,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將專項檢查融入提高農村民生保障水平等工作中,促進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持之以恒做好涉農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工作。要突出檢查重點,抓住涉農價格和收費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大違法違規問題的處理力度,對發現的違規收費要及時責令清退農民,依法按程序處理;對檢查中發現的嚴重損害農民利益的亂收費案件,要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相關責任人;對屢查屢犯的單位、性質嚴重的亂漲價、亂收費問題要予以公開曝光;對越權審批、越權定價的行為要及時予以糾正和規范。要做好專項檢查總結工作,專項檢查結束后,要對檢查情況認真進行總結,歸納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治理形勢,提出下一步治理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