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隊伍不撤、政策不變、投入不減”的原則,吉安縣財政局完善社會保障兜底扶貧體系,對已脫貧對象繼續給予支持,進一步鞏固全縣脫貧成效。
一是強化農村低保扶貧資金保障。財政補助由2016年的195元/人·月提高至225元/人·月,2017年共撥付低保扶貧對象低保金3898.26萬元,增長36.70%。
二是強化農村五保扶貧資金保障。財政補助標準由2016年的290元/人·月提高到320元/人·月,2017年共撥付五保扶貧對象五保金136.032萬元,增長31.51%。
三是強化精準扶貧保障兜底資金保障。對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中的農村低保對象及分散供養五保對象發放保障兜底資金,分別519.12萬元、12.591萬元,增長13.62%、27.70%。
四是強化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保障。為建檔立卡貧困戶代繳養老保險費299.1萬元,增長6.63%。(胡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