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就業創業工作,實現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搬遷后有穩定收入來源,助力脫貧攻堅。近日,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后續產業發展和就業創業工作的指導意見》,通過各類財政補助政策,支持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實現就業創業。
一、扶持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自主創業。截至目前,自治區財政已支持24個貧困縣農民工創業園建設,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可優先入園創業并享受指導服務和政策扶持。對搬遷貧困勞動力新注冊個體工商戶和創辦服務型、農林產品加工、旅游等企業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經縣級驗收合格,給予不低于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新注冊個體工商戶,符合條件的還將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返鄉自主創業門檻,搬遷群眾自主創業的,在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方面按規定給予減免優惠。鼓勵金融機構運用扶貧再貸款優先支持搬遷貧困戶創辦企業及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等經濟實體。
二、促進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轉移就業。鼓勵各地在安置點設立就業扶貧車間并與搬遷貧困勞動力簽訂承攬合同,扶貧車間等生產經營主體吸納搬遷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1年以上,可按有關規定給予生產經營主體一次性獎補。對自治區內企業吸納符合條件的搬遷貧困勞動力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有組織的勞務輸出,對有意愿在縣內就業的人員推薦在居住地附近的企業務工,對有意愿到區外就業的人員通過省際勞務協作有序組織勞務輸出,并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三、加強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技能培訓。以就業為導向,有針對性地組織搬遷貧困勞動力參加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確保有培訓意愿搬遷貧困勞動力在落戶1年內至少接受1次職業培訓。深入實施貧困家庭“兩后生”職業培訓專項計劃,鼓勵引導搬遷貧困戶適齡人員參加為期1學年的中期就業技能培訓,并按規定給予1.2萬元的培訓補貼及生活費補貼。搬遷貧困勞動力參加技能培訓的,培訓費可由培訓機構墊支,培訓結束后根據培訓結果給予培訓機構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