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耕地保護,落實耕地保護責任,近日,自治區財政下達2016年廣西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獎勵經費420萬元。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實施暫行辦法》,結合各設區市自查和抽查結果以及日常工作掌握情況綜合評定,全區14個設區市履行耕地保護責任目標情況較好,評定均為合格以上。其中,欽州市、賀州市、南寧市、柳州市、貴港市、來賓市等6個市為優秀;梧州市、河池市、玉林市、防城港市、北海市、桂林市、百色市、崇左市等8個市為合格。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與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簽訂的《2016—2020年廣西壯族自治區耕地保護責任狀》,每個考核合格的設區市可獲得30萬元的獎勵資金。自治區人民政府對2016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情況優秀的各設區市人民政府予以通報表揚,并根據有關規定予以用地指標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