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財政保障社區發展治理的力度。合理規劃市、區(市)縣、街道(鄉鎮)三級財政支出責任,市級財政將社區治理工作相關經費納入一般性轉移支付保障范圍,指導區(市)縣財政按要求落實街道(鄉鎮)資金預算,全額保障納入員額控制的社區工作者職業薪酬和社區工作經費。
二是創新財政支持社區發展治理的方式。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老舊城區改造、特色街區等領域,探索采用PPP模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治理建設,通過對項目的充分論證、評估和高效率實施,緩解財政支出壓力,提升支出績效;在社區產業發展、社區創業創新、社區醫療、教育、就業等新行業新領域,通過市場化手段,支持設立社區發展基金,與社會資本充分合作,利用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基金運行機制放大財政資金對社區產業發展壯大的支持效應。
三是充分發揮政府購買服務職能。在社區編制規劃、綜合信息平臺建設、社區文化培育等公共服務領域,加大政府購買服務的力度,會同相關部門探索制訂政府購買社區服務指導性目錄。加強財政政策引導,大力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區發展治理,壯大形成一批專業水平高、服務能力強、組織規模大的社會組織,全面提升社區服務治理的水平、效率和服務供給能力。
四是優化社區發展治理財務管理機制。研究制定《成都市城市社區財務管理指導意見》,推進“居財居管”社區財務管理制度,強化街道(鄉鎮)財務管理監督職責,通過委派財務人員到社區提供無償財務代理服務的方式,提升社區治理財務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