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幫助包頭市家庭經濟困難幼兒接受學前教育,滿足適齡兒童入園要求,補足包頭市學前教育資助短板,近日,市財政將市本級學前教育配套資金335萬元撥付到位,累計2017年學前教育資助資金已達1226萬元,其中,上級財政資金410萬元,市本級335萬元,旗縣區配套資金480.7萬元。
本次資助資金的資助范圍為具有包頭市戶籍并在市內各類公辦(包括企辦、集體辦)和民辦普惠性幼兒園的在園幼兒。資助標準為蒙語授課幼兒減免保教費每生每學年1800元,補助生活費每生每學年1350元;非蒙語授課幼兒減免保教費補貼標每生每學年1800。全市受益幼兒57328人。
本次資助資金所需補助金由市本級和旗縣區兩級財政共同承擔。蒙語授課和農村漢語授課在園幼兒資金全部由市本級財政承擔;縣鎮和城市漢語授課在園幼兒資金由市本級和和旗縣區兩級財政按比例共同分擔。
為保障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市財政局要求各地區在資金使用上要嚴格按照依據《包頭市學前教育資助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要求受理幼兒申請,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行審批、公示和發放,及時將資金撥付到位,加強資金監督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