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的部署和要求,廣西財政廳首次采用“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2017年度全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
政府采購監督檢查建立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以政府采購相關工作人員為主,檢查對象為代理自治區本級政府采購業務的社會代理機構,并根據變動情況動態調整。檢查實施前,廣西財政廳隨機抽取執法檢查人員和檢查對象,隨機抽取過程予以記錄。執法檢查人員的抽取數量根據檢查工作需要確定,同一檢查組執法檢查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出現隨機抽取的執法檢查人員因實際困難不能參加檢查工作或需要回避等情形,隨機及時再抽取,補齊執法檢查人員。代理機構抽取比例為檢查對象名錄庫中代理機構數量的20%安排確定。原則上近3年已經檢查過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不再抽取。隨機抽取的檢查對象名單和檢查處理等信息及時在廣西財政廳指定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廣西財政廳依法實施政府采購監督檢查時,采取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公開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的活動。此舉規范自治區本級政府采購監督檢查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