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部灣經濟區建設補助資金中期財政規劃(2017—2020年)》(桂財預〔2017〕22號)和《北部灣經濟區建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桂財預〔2017〕28號),按照打造北部灣經濟區升級版的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近日,自治區財政下達2017年北部灣經濟區建設補助資金5億元,支持我區北部灣經濟區建設。
此次下達的北部灣經濟區建設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北部灣經濟區的沿海石化消防、文萊摩拉港、北部灣口岸單一窗口、北部灣大學、深水航道等港口公共設施、北部灣環境治理工程、北部灣重大開發開放平臺等項目建設,助力北部灣經濟區發展。
根據習近平總書記賦予廣西的“三大定位”,北部灣地區承載著國家構建面向東盟的國際大通道,打造中國西南中南地區開放發展新的戰略支點,形成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與絲綢之路經濟帶有機銜接的重要門戶等戰略任務。近年來,自治區財政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戰略部署,緊緊圍繞北部灣地區戰略任務,積極應對經濟新常態下財政領域的趨勢性變化,從加快完善預算管理體系,積極探索財稅金融改革,著力創新投融資機制,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在北部灣經濟區開發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著手,助力北部灣經濟區發展。
下一步,自治區財政將繼續按照北部灣經濟區“十三五”發展規劃和升級發展的要求,全力支持北部灣經濟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