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決策部署,根據省政府文件要求,按照“創新機制、擴大覆蓋,精準施策、促進均衡,強化激勵,推動落戶,維護權益、消除顧慮”的原則,洛陽市財政局代市政府草擬了《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代擬稿)》,經市政府審核批準后印發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門執行。
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由總體要求、政策措施、組織實施三部分內容構成。
總體要求中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為解決“三個一批人”新型城鎮化問題、實現新型城鎮化發展目標提供政策支撐和財力保障。
政策措施中從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支持創新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制度、支持完善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等多個方面闡述了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具體財政政策。
組織實施中從提高思想認識、落實主體責任、完善配套制度、加強評估督導等幾個方面進行闡述,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引導和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