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市“放管服”總體部署,寶雞市財政局聚焦重點領域,全面推進簡政放權,提高服務效能,促進財政“放管服”工作向縱深發展。
一是從嚴清理收費政策。認真整理歸納國家出臺的清理和規范各項收費政策,及時轉發市級部門和各縣(區)執行。截止目前,寶雞市先后清理取消和停征行政事業性收費233項,政府性基金停征7項。其中,免征20項、針對小微企業免征42項、取消102項、暫停36項、降低收費標準33項,每年為寶雞市企業減輕負擔1.89 億元。同時,聯合物價、工信、民政等部門,對涉企收費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沒有執行國家減免政策違規收取企業費用的或因政策銜接時間原因造成多收費的577萬元,責令縣(區)限時退還給企業。并通過媒體加大惠企政策宣傳,對外公布舉報電話,對群眾舉報及時查處,確保各項惠企收費政策落實到位。
二是全面落實減稅政策。2016年5月起,在全市范圍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今年1—6月份,累計為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4個行業減輕稅負3.07億元,降低了企業稅負,助推企業轉型升級。擴大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免征范圍,支持小微企業做大做強。落實房地產契稅、營業稅減免政策及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補貼政策,支持房地產行業去庫存。積極配合做好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工作,讓國有企業“輕裝上陣”。
三是創新政府采購監管模式。及時提高更新《市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解決過去限額偏低、管理過細、成本大、周期長等問題,既方便采購人,又促進在監管方式上實現抓大放小。首次賦予各縣區根據實際情況制訂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權限,擬將變更采購方式審批權限下放縣區。除政府采購法定審批事項外,把采購計劃編制、采購公告發布、評審專家抽取、采購代理機構選擇等依法可以放開的事項徹底放到位,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的積極性。
四是下放會計代理記賬行政審批權限。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資格行政審批權限下放至縣區,規范代理記賬業務,優化辦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眾辦事,方便縣區財政部門就近監管。每年4月30日前,各縣(區)財政局匯總本行政區域內上一年度代理記賬機構的審批情況以及機構年審等情況,并報市財政局備案,市財政對縣區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