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降低港口收費,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增強市場活力,提升廈門市港口競爭力,廈門市財政會同自貿委等有關單位積極研究制定新一輪港口清費降負措施,并于近日由廈門市政府研究通過后正式印發執行。
過去實施的清費措施主要是針對船公司的項目,此次廈門市出臺的減免政策重點集中在降低向貨主征收收費方面。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降低廈門港部分港口收費標準的通知》(廈府〔2017〕221號),自2017年7月10日起,廈門港口將在現行收費基礎上,對貨物港務費再降低50%征收、港口設施保安費降低20%征收;同時降低引航費收費標準上限,對航行國際航線船舶的收費標準上限降低15%,對航行國內航線船舶的收費標準上限降低50%。
此次出臺的減免措施,預計將減輕企業負擔近1億元,切實將降費的利益優惠到貨主,促進廈門市營造良好的口岸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