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工作,2014年以來,安陽市財政部門立足實際,研究制定制度,加強項目管理,優化績效考核,抓好銜接落實,全力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建立健全機制。安陽市政府多次召開常務會議,研究解決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成立了由常務副市長任組長,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市政府購買服務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政府統一領導、財政部門牽頭、主管部門協同、職能部門履職、監督部門保障”的工作機制。在全省率先出臺了《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實施辦法(暫行)》《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流程(暫行)》《第一批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暫行)》《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績效評價辦法(暫行)》等規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1+3+N”三個層次的政策體系,基本明確了“買什么”“誰來買”“向誰買”“怎么買”“買的值?”等問題,保障了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推進項目實施。按照“先易后難、積極穩妥”的原則,在經過深入調研之后,2014年選擇購買條件較為成熟的市區路燈設施日常維護和城市園林保潔、保衛及綠地管養等項目先行試點,初步實現政府由“以錢養人”向“以錢養事”的轉變。2015年,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將政府購買服務范圍擴展到市政環衛、城市輔助管理、公共安全輔助管理、水務設施維護、公共培訓、社工服務和社會福利等七類公共領域,尤其是將社會救助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的做法,受到了來安調研工作的民政部和財政部領導的充分肯定。2016年,2017年分別將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單位辦公樓運行、信息系統建設運行、公共文化、培訓等項目,單列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為全面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三、優化績效考核。為了科學合理地確定項目承接主體,在工作實踐中,總結出“三考兩加強”的績效考評辦法。“三考”,即購買主體建立一套數據量化的科學考評體系,使參與考評的第三方一目了然。財政部門對項目前后預算資金作一個量化對比,防止購買主體在項目運行過程中出現管理和考評不嚴的問題,解決了考什么的問題;購買主體按照項目金額大小、社會影響度或有無固定場所、范圍等因素,合理確定第三方,解決了誰來考的問題;購買主體合理確定權重分值的內外考評方式,將日常考評與第三方考評相結合,設置一定比例的評分標準,并把績效考評結果作為撥付項目資金和與承接主體續約合同或再次招評標時優先考慮的重要依據,解決了怎么考的問題。“兩加強”,即一是加強信息公開。建立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平臺,及時向社會公開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內容及對承接主體的要求、績效評價標準等信息,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競爭。二是加強資金管理。強化部門責任意識,加強成本效益分析,注重結果應用,不斷強化預算績效評價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四、抓好銜接落實。為了扎實做好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堅持做到“三銜接一落實”。“三銜接”,即政府購買服務與部門預算編制、政府采購、績效評價有機銜接,在編制年度財政預算時,凡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服務項目,原則上都要向社會購買;依據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按照方式靈活、程序簡便、競爭有序、結果評價的原則合理選擇政府購買方式;項目實施單位應參照出臺的績效辦法,制定相應的公共服務績效目標、日常監管和績效考評等措施,實施全過程績效目標管理。“一落實”,即落實好督導檢查,把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納入到政府責任目標考核體系,召開購買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加強對相關單位責任目標督導、考核,做到財政資金“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