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高港區貫徹落實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和財政部、國家環保總局《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積極采購、使用節能環保產品,大大降低能耗水平,形成綠色采購的良好風尚。
一是逐步完善綠色產品采購機制。嚴格執行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管理制度,明確要求各單位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時,在技術、服務等指標滿足采購需求的前提下,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推動綠色消費市場的建立和完善,提高綠色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
二是充分發揮政策導向功能。政府采購清單規定必須強制采購綠色節能產品的,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載明;招標文件評審標準對節能產品給予適當加分,體現優先采購的導向;在合同簽訂及履約環節,采取適當提高預付款比例、減免履約保證金及縮短尾款付款期限等措施,對節能環保產品的供應商予以支持。
三是不斷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對違規采購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未按強制采購規定采購節能產品的單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責令其改正,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