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鄭州市財政局聯合市國土局、中原土地儲備中心和市土地儲備中心,對鄭州市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工作召開了專題研討會議。會議首先對《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具體條款進行了逐句解讀分析,并結合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使用主體、項目要求、上報程序以及鄭州市土地儲備工作的實際情況初步劃定鄭州市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使用范圍和方向。下一步兩個市級土地儲備機構將與各區土地儲備中心進一步溝通,深入掌握項目的具體情況,篩選符合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要求的項目進行申報,進一步推動鄭州市土地儲備工作的開展。
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是財政部按照新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意見》有關精神,為保障土地儲備等重點領域籌資方式調整后合理融資需求而著力發展的專項債券品種。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發行,將推動專項債券管理與土地儲備融資模式改革的有機結合,遏制違法違規變相舉債行為,通過開“正門”將用于償還專項債務的土地儲備資產及其預期土地出讓收入顯性化,從機制上堵住融資平臺公司等冒用土地儲備名義以儲備土地進行抵押擔保融資的“后門”“歪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