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加快財政支出預算執行進度,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助力曲靖市經濟持續平穩發展,曲靖市財政局于5月出臺《曲靖市縣市區財政支出預算執行進度考核辦法》。此辦法主要對各縣(市、區)級財政部門執行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進行考核,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月度考核目標分月明確,從3月至11月,分月預算累計支出進度分別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改變了以往只有季度和主要月份的考核,將全年支出任務細化到各月,并且不僅僅考核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還考核政府性基金預算和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的結果為基礎,綜合評定。對每月進度排名,按月公布考核結果,月度考核中,對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排名后3位,且未達到時間節點進度要求的縣(市、區),需要分析預算執行存在的問題,并將支出執行進度執行較慢的原因,以及擬采取加快支出進度的措施等,于考核結果公布后,5日內書面上報市財政局;年度終了,市財政局綜合考慮各時間節點考核結果,以及年度同步監督調查結果,統籌確定各地年終考評得分,向各地財政部門公布,同時抄送縣(市、區)級政府。曲靖市財政局將把考評結果作為市對下轉移支付資金測算分配因素。
下一步,將不斷完善財政數據平臺,研究對市直部門預算執行進度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