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農機具購置補貼惠農政策,提高補貼資金使用精準性,建立權責匹配、成果導向的農機具購置補貼制度,省財政廳會同省農委在認真研究,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結合遼寧省實際,制定出臺了《關于做好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知》(遼農機〔2017〕64號),積極推進農機具購置補貼制度改革創新。
《通知》按照國家提出的“縮范圍、控定額、促敞開”九字方針,重點圍繞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分配、使用、監管三大環節,進行了創新和改革。一是推進簡政放權,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資金分配制度。以各市農機具購置需求量、上年度農機具購置補貼工作績效考評結果等作為資金分配因素,將補貼資金切塊下達各市。從2017年起,省對各市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包干使用、超支不補”管理方式,由各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在國家推薦的農機具購置補貼種類范圍內,自主確定農機具購置補貼品目和補貼標準,并鼓勵有條件的市自主開展農機新品目補貼試點工作。二是優化資金使用方向,突出支持重點。結合遼寧省實際,將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秸稈還田等節能環保品類農機具,實行敞開補貼,提高農民購機積極性,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將一些低端、低值、耗能高、需求量小的農機產品剔除補貼范圍。三是強化資金監管,簡化和規范資金撥付流程。在繼續嚴格執行國家規定“自主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補貼方式的基礎上,建立資金使用調度制度,組織開展績效評價,推動各地落實監管職責,管好用好補貼資金。同時,為方便購機農民領取補貼,省積極推行通過鄉鎮公共行政服務中心統一辦理農機具購置補貼手續,鼓勵在購機集中地統一受理申請、核實、登記、補貼“一站式”服務,進一步簡化補貼流程。
通過創新和改革農機具購置補貼制度,對于遼寧省進一步推廣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安全可靠的農機具,提高全省農業機械化水平,建立健全遼寧省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提高農業補貼政策的精準性、指向性和實效性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