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財政廳以預決算、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減稅降費等六大領域政務公開為重點,深入推進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加強財政政策公開及解讀工作,擴大公眾參與,努力打造“陽光財政”。
一、積極穩(wěn)妥推進預決算信息公開。依法及時公開經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調整預算、決算的報告及報表(涉密信息除外)。強化部門主體責任,增強部門預決算公開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力爭實現2017年省級部門預決算公開全覆蓋。
二、加強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堅持“誰分配、誰公開,分配到哪里、公開到哪里”的原則,深入推進財政專項資金公開工作。落實公開責任,財政部門負責公開由財政部門直接安排到人(戶)、到項目的財政專項資金;其他部門負責公開由其分配到人(戶)、到項目的財政專項資金。
三、推進減稅降費信息公開。對省財政廳印發(fā)的減稅降費政策文件,做好網站發(fā)布等工作。按年度編印政策匯編,向基層和社會發(fā)放,幫助市場主體用好用足政策。健全收費基金目錄清單管理制度,繼續(xù)將正在施行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收費項目在“湖北省財政廳公眾網”公告,實行常態(tài)化公開。
四、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履行政府采購信息公開主體責任,做好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公共服務項目采購需求和驗收結果等政府采購項目的全過程信息公開。財政部門依法公開投訴和監(jiān)督處理決定、集中采購機構考核結果以及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jiān)管處罰信息。
五、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信息公開。督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實施機構及市縣財政部門,通過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等媒介,依法依規(guī)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全生命周期有關事項向社會公開。
六、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信息公開。按照財政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及時公開我省2017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在財政部允許的范圍內,公開2017年末我省地方政府債務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