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山西省股權投資管理機構要達到300家,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規模要達到2000億元以上。山西省還創新地將股權投資基金設立審批日常管理權限下放到市,以及10條優惠具體措施。這是記者從6月6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為推動山西省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拓寬融資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有效降低融資成本和杠桿率,充分發揮股權投資基金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近日,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山西省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若干意見》是今后一段時期我省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暫行辦法》是規范我省政府投資基金管理的具體規定。這兩個意見辦法的制定出臺,對于推動我省基金業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若干意見》的出臺,為山西省基金業發展明確了機構發展目標、規模發展目標、創新目標和引導目標。到2020年,力爭全省股權投資管理機構達到300家,基金管理規模要達到2000億元以上,將直接或間接帶動全省社會投資規模達1萬億元以上。支持在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內設立基金集聚區,吸引各類股權投資基金落戶。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設立基金產業園、基金小鎮。積極推動政府投資基金發展,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培育和發展私募股權基金市場主體,帶動全省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山西省還創新地將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審批和日常管理權限下放至11個市,并授權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可以獨立批設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給予特殊政策支持。
為吸引省外優秀投資機構和投資人才落戶山西,《若干意見》提出了10條具體的優惠措施。包括減征、免征和抵扣等稅收優惠政策。規模獎勵、投資獎勵、貢獻獎勵和辦公用房補助等一系列財政扶持舉措,填補了山西省財政支持基金業發展的空白。對基金實繳規模達1億元的創投基金,按1.5%的比例給予獎勵,實繳規模達2億元的,按1%的比例給予獎勵;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我省創新創業企業規模達1000萬元,投資期限滿1年的,可按投資額2%的比例給予獎勵,最高獎勵金額達200萬元。對基金公司購買、自建自用辦公用房,給予1.5%左右的一次性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此外,對符合條件的國有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未上市中小企業形成的國有股,可申請豁免國有股轉持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