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湖北省物價局印發《湖北省相對封閉區域內商品和服務價格行為規范(試行)》的通知,要求相對封閉區域內的價格要與就近區域市場有關商品或服務價格水平大體相當。本《規范》自今年7月1日起試行,試行期2年。
相對封閉區域,是指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景區、大型展覽區、火車、輪船等由于位置特殊、安全或者管理需要等因素形成相對獨立封閉的場所。方便面、礦泉水等再普通不過的商品,一旦進入這些區域價格就瘋漲甚至翻番,歸根結底是這些封閉區域內價格競爭不夠充分。《規范》要求,相對封閉區域內的經營者提供滿足基本需求、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讓消費者自由選擇;公布價格信息,讓消費者貨比三家明白消費。業主或管理單位要向社會公布飲料、方便面、部分餐飲、大眾快餐主要品種、景點門票及景區內交通運輸、汽車修理等商品和服務價格。有自辦網站的,通過自辦網站發布;沒有自辦網站的,可以在其行業主管部門網站發布,也可以在封閉區域顯著位置以公示欄、顯示屏等方式進行公布。《規范》還明確了相對封閉區域內價格行為的相關法律責任。如,經營者不執行政府制定的價格行為規范的,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納入失信者名單。經營者不配合價格主管部門開展成本調查、成本監審、價格監測、價格監督檢查等監管工作,拒不提供所需資料并逾期不改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據省物價局介紹,湖北省是繼浙江省后,全國第二個給相對封閉區域內的價格行為立“規矩”的省份。目前,武漢天河機場T3航站樓已宣布推行“同城同質同價”策略,即在T3航站樓內經營的店鋪,若是在武漢市區擁有品牌連鎖店,須與市區主要商圈品牌連鎖店保持同質同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