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和完善國庫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市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強化財政資金監管,近日,聊城市財政局、市人民銀行、市監察局、市審計局聯合下達了《關于印發<聊城市市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該《暫行辦法》明確了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的開立、變更、撤銷實行財政審核、備案制度,要求預算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銀行賬戶合法性、合規性、安全性負責。《暫行辦法》分別從銀行賬戶的設置、銀行賬戶的開立申請、開戶銀行的選擇、銀行賬戶的開立、銀行賬戶的變更和撤銷、以及銀行賬戶的管理和監督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通知》要求,預算單位現有銀行賬戶的開設不符合本《暫行辦法》規定的,必須在2017年10月底前清理規范完畢。
《聊城市市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印發施行,進一步扎緊了國庫管理工作的制度籠子,必將對規范預算單位資金存放行為,防范資金存放安全風險和廉政風險,建立健全科學規范、公正透明的資金存放機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