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程是山西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一項重要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省財政廳積極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要求,全面推進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
一是制定出臺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研究起草并以省政府名義出臺了《山西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資金管理辦法》,辦法明確了部門職責、資金籌集、資金使用、資金撥付、資金償還、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內容。
二是落實資金,切實保障項目資金投入。深入實施搬遷安置項目,2014年至2015年已實施11.7萬戶搬遷安置任務,2016年至2017年兩年計劃實施14.2萬戶搬遷安置任務,根據任務要求撥付采煤沉陷區搬遷安置項目中央補助資金68.5億元,其中:2016年撥付7.6萬戶中央補助資金36.7億元、2017年撥付6.6萬戶中央補助資金31.8億元,截至2016年底,山西省已實施搬遷安置16.9萬戶、46.6萬人,累計已完成投資169億元;在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試點工作上共撥付資金8.76億元,在實施礦山地質治理和土地復墾項目上,撥付了59座重點國有老煤礦礦山地質環境上專項調查實施方案專項資金0.94億元,撥付了1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4個重點土地復墾試點工程項目中央補助資金0.38億元,涉及總投資1.9億元。
三是多措并舉,積極主動推進項目實施。實地座談,著力破解政策困惑和貸款資金難題。省財政廳會同省有關部門深入市縣,實地對接座談,詳細講解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相關政策、貸款資金運作模式、貸款方式、貸款申報等,并就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針對性地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為加快推進項目實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通過監督檢查的方式,全力推進項目組織實施,2017年5月至6月,省政府重大項目稽察辦和省財政廳聯合對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搬遷安置工作進行核查,重點對搬遷安置項目實際推進情況、項目資金落實和使用情況等進行專項核查,以確保今年工作任務能夠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