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建設法治政府、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需要,近日,青島市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政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財政監督檢查工作作出新的安排部署。
一是健全監督檢查工作體系。進一步明確了財政監督檢查主體和職責分工:財政監督職責由專職監督機構和業務管理機構共同履行,按照財政“大監督”體系要求分工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同時,還將進一步加強財政監督與紀檢監察的協作和配合。
二是規范監督檢查工作程序。對專項檢查統一編制監督檢查計劃,統籌安排重大檢查事項,穩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制度,規范檢查、復核和處理處罰程序,做好涉法涉訴事項全過程記錄工作。
三是推進檢查成果有效運用。牢固樹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理念,嚴格依法依規處理處罰,認真做好財政違法違紀案件的移送工作;進一步完善信用負面清單制度,逐步將信用負面清單制度的實施范圍擴大到所有財政資金;加大財政監督宣傳力度,適度曝光違法違紀典型案例;建立信息反饋機制,推進監督檢查成果共享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