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正式啟動塵肺病農民工救治救助工作,救助資金暫按三年籌集和使用,省級每年安排5000萬元,市縣財政按照省級補助的10%予以配套。2017年,湖南省計劃救助塵肺病農民工11000人。
湖南煤炭和有色金屬資源豐富,塵肺病易發難控。由于各種原因,不少罹患塵肺病的農民工既未參加工傷保險,原用人單位又不復存在或無法確定勞動關系,治療費用難以保障,患者因病致貧、返貧現象普遍。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塵肺病農民工救治救助工作,要求各級各部門切實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為落實好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湖南省衛計委、湖南省財政廳等部門緊密配合,先后研究制定了救助實施方案和資金管理辦法,并將塵肺病納入公共衛生信息監測,從源頭上預防控制增量,建立健全防治長效機制。
2017年,全省計劃救助塵肺病農民工11000人,申請救助補貼的時間可追溯至2017年1月1日。申請救治救助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一是具有湖南省內戶籍;二是確診為職業性塵肺病或臨床診斷的塵肺病,并須由具有職業病診斷資質的機構認定;三是用人單位已經不存在或無法確認勞動關系(原則上曾享受過用人單位的一次性政策補償待遇的患者不納入本次救治救助);四是參加了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患者可持本人身份證、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塵肺病臨床診斷證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等相關材料到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城鄉居民醫保經辦機構申報救助。
據介紹,塵肺病農民工基本醫療救治實行單病種包干、總額費用控制。經審核認定為救治救助對象的患者住院治療費用先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報銷65%,剩余費用由救助資金和患者共同支付,其中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實行費用全免,其他對象救助資金支付80%,每人每年不超過5000元。救助資金暫按三年籌集和使用,省級每年安排5000萬元,市縣財政按照省級補助的10%予以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