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順利完成了2016年度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并對資金管理情況、項目管理情況、項目效益情況和居民滿意度情況進行了認真分析和梳理。
一是2016年共爭取到中央、省住房保障補助資金9.79億元,在資金管理及使用方面嚴格執行財政部及其他相關部門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規定,實行專款專用,專賬核算。
二是按規定編制了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2016年,省政府下達大理州棚戶區改造任務為新開工37672戶,年內基本建成14416戶。截至2016年底,全州城鎮棚戶區改造項目新開工37672戶,占省下達任務的100%;棚改貨幣化安置8250套,貨幣化安置比例為21.9%;全州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22019套,占省下達任務數14416套的152%。
三是全州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工程質量符合標準,未出現工程質量問題。
四是棚戶區改造拆遷居民滿意度和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滿意度皆達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