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日前,省河北印發《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失業保險總費率由1.5%降至1%。其中,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0.7%、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0.3%繳納失業保險費。
河北省已連續3年降低費率
據介紹,這已是河北省連續3年降低費率。第一次是2015年3月-2016年4月,失業保險費率由3%降至2%;第二次是2016年5月-12月,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至1.5%;第三次是2017年1月-2018年4月,失業保險費率由1.5%降至1%。新的費率標準實施后,與上次費率相比,企業和職工繳費比例分別下降了0.3%和0.2%。經初步測算,降費率后全省今年企業和職工少繳納失業保險費近9億元,其中企業約5.4億元,職工約3.6億元。
從2017年1月1日后到各統籌地區開始實施此項政策之前的這一時間段,各統籌地區按1.5%費率多征繳的失業保險費,采取“在2017年內核定繳費金額時沖減”的辦法,退還用人單位和個人。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符合3條件
降低費率后不會影響失業人員待遇和援企穩崗政策的落實。但是,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符合3個條件: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根據失業人員的繳費年限核定具體領取金額以及期限。根據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確定。目前,按照失業人員繳費年限和所在的不同地區,河北省月人均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為940元-1090元。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享5種待遇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也有相關規定。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2年的,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足3年的,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足4年的,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不足5年的,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領1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5種待遇:一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用于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二是繼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無需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三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其遺屬可以根據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四是享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五是國務院規定或者批準的與失業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