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塔城地區財政局把內部控制度體系建設作為財政監督重點工作之一,提出了積極應對新常態下財政監督工作的新要求,切實把內控建設抓實抓好。
一是成立機構提供組織保障。成立了由局長擔任主任、其他局領導擔任副主任、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地區財政局內部控制委員會,下設內控辦負責日常內控統籌事務,由監督檢查局、辦公室、人教科組成。建立以內控委為龍頭,覆蓋財政局各科室、崗位、人員的內控責任體系。
二是完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結合地區財政局工作實際,在目前實行的《塔城地區財政局內部控制基本制度(試行)》的基礎上,將結合自治區今年準備研究制定的《自治區財政廳內部控制制度執行考評辦法(試行)》,進一步修訂完善。樹立全地區財政監督“一盤棋”理念,主動指導各縣(市)財政部門推進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建設。
三是實現財政內部監督的成果共享。按照財政部門內控架構頂層設計需要,積極與地區紀檢組、巡查組、本局人教科等單位、相關科室溝通,互通共享財政內部監督的成果,確保財政部門“網格化”防控內外部風險的能力更強、措施更多、手段更嫻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