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財政正處在突破轉型、改革攻堅的關鍵時期。這期間,如何用足用好“三項機制”這一聚焦追趕超越的制度安排,更好地傳導壓力、激發動力,讓追趕超越成為財政干部的自覺行動,需要我們更加重視,切實強化措施,落細落實。
一、堅持把落實“三項機制”作為追趕超越的內生動力,在財政自身建設上更加著力。“三項機制”在用人方面,更加突出政治標準、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和工作實績。財政部門落實“三項機制”,首先就要把自身建設擺上更加重要的議事日程,真正使財政干部在思想上自覺對標,做到有德有能,擔當起為政府理財的重任,用實績推動財政轉型發展,實現追趕超越。為此,要始終堅持以培養財政干部政治意識為核心,持續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教育引導干部職工堅定理想信念,旗幟鮮明講政治。要落實從嚴治黨要求,加強財政文化建設和作風建設,引領廣大財政干部自覺豐厚財學、提高財識、樹立財德、改進財風,提升理財能力和水平。要強化借智借力,引進專家對財政體制、重大財稅政策進行專題研究,在推進財政政策和實踐創新的過程中,帶動人才培養,為財政事業發展提供人力支撐。要加強財政管理創新,為改革舉措落地、精準治理水平提升提供保障和驅動支撐。
二、堅持把落實“三項機制”作為追趕超越的助推器,在強化對標落實上更加著力。去年,省、市“三項機制”出臺后,市財政局黨組及時研究制定了《綜合考核管理辦法》,在內部對財政收入、預算管理、重點支出、財政改革、從嚴治黨等方面工作進行綜合考核的同時,堅持將考核結果與系統內評優評先、干部選任緊密結合,目標責任考核獎根據綜合考核情況實行差異化發放,考核為較差等次的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寫出書面檢查,局黨組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考核為較差等次的科室主要負責人和個人調崗使用。綜合考核實施后,在引導干部從行動上對標、鼓勵干部干事創業和推動工作落實方面,起到了明確的導向作用,但仍存在細化和落實“三項機制”要求不嚴和不實的問題。今年,我們要進一步細化制定對標性更準、激勵性更強、便于操作、務實管用的落實“三項機制”的制度辦法,把“三項機制”要求貫穿到對財政干部管理的各個環節,真正形成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的用人導向。同時,要結合“三項機制”督導點評工作的開展,統籌運用重點工作督查督辦、專項檢查、年終綜合考核等手段,把“三項機制”的落實體現到追趕超越成效上,在財政系統大力營造讓干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圍,推進各項重點工作順利完成。
三、堅持將“三項機制”作為追趕超越的制度保障,在綜合施策上更加著力。落實“三項機制”過程中,要結合財政實際,聚焦追趕超越,繼續大膽探索。在落實鼓勵激勵機制方面,要注重發揮黨組的導向作用、班子成員的帶領引導作用、團隊的戰斗作用和干部的主觀能動性,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提供平臺和支持,對表現突出的在給予精神鼓勵的同時,通過目標責任考核獎的差異化給予物質激勵,一方面,用先進典型講述財政故事,發揮好示范帶動作用。另一方面,讓干事創業的干部獲重用,有效形成比學趕超、爭創一流的良好氛圍。在落實容錯糾錯機制方面,要堅持“三個區分開來”,突出保護改革和擔當的價值取向,大力鼓勵財政干部針對目前財政增收乏力、民生支出需求趨硬、可持續發展能力受限的收支格局,在轉變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方式、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加強預算管理等方面,大膽探索,勇于創新。同時,要全面落實財政內控制度,對財政風險進行有效識別、控制和監督,明晰容錯邊界,對確實存在過錯的,要準確把握和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及時處理和糾偏,樹立起嚴肅問責、鼓勵干事的執紀導向,達到提高效能、改進工作、保護干部的目的。在落實能上能下機制方面,堅持既暢通能上渠道,又落實能下舉措,緊密結合財政實際,對干部“下”的調整方式進行明確規定,完善干部輪崗、免職、降職等相關制度,拓寬干部分流、調整、轉任的途徑。要切實強化工作督查、考核、通報和問責,對考核排名靠后的科室、單位發放督辦單,約談主要負責人,傳導壓力,倒逼責任落實,真正在抓細抓長上下功夫,使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成為常態,有效落實好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機制,確保財政追趕超越任務事事有著落、件件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