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加法,加大經費投入。加大經費投入,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綜合改革,支持現代流通網絡建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供銷合作社發展基金的設立、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供銷物流體系建設和供銷合作社參與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等工作。
二是做好減法,搞好財政服務工作。通過降低門坎、簡化手續、減輕成本等方式,支持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降低投融資準入門坎,鼓勵有條件的供銷合作社設立融資租賃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去除體制機制上的障礙,探索通過財政、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和基層社、社會資本等多渠道出資方式,開展農村小微貸款服務。探索設立財政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市場化運作的為農服務基金。支持在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服務等方面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在政府采購方面簡化程序,減少審核環節,盡可能提供符合項目特點的方式,降低采購成本。
三是做好乘法,扶持供銷產業擴張。整合資金政策資源,發揮財政資金的倍增作用,支持對承擔化肥、農藥、棉花等國家和地方儲備任務的供銷合作社社有企業進行支持,確保農資市場穩定。整合服務業發展資金、科技資金、扶貧專項資金、農業發展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支持供銷系統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推進農資倉儲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經營網點等項目改造和建設。支持新農村現代商品流通網絡體系建設、農村電子商務、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以及符合農業綜合開發政策要求的項目建設。整合內貿流通發展資金、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和中央省異地扶貧搬遷資金等,支持供銷合作社農村綜合服務社、城鄉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站)等新型城鎮化、新農村建設和異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建設規劃,打造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平臺。
四是做好除法,去除改革風險。切實加強資金和資產的管理監督,積極配合制定合作發展基金運行的管理辦法,嚴格社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推進資金使用公開,加強項目投資評審和績效評價,既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又確保社有資產安全,以實現“穩增長、推改革、促發展、防風險”的目標。加強對財政資金的跟蹤監管,開展專項資金的中期檢查和績效評價,以確保政策落實、資金規范,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同時加強社有資產及社有資產收益監管,防止社有資產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