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財政廳會同省農業廳、省糧食局聯合下發《關于抓好2017年糧食產銷工作的意見》,并預算安排近10億元用于扶持糧食生產,充分調動和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切實保障糧食安全和農民增收。
一是加快發展糧食適度規模經營。浙江省財政對全年稻麥復種面積達到50畝以上的規模經營主體,每畝補貼不低于90元,具體起補面積、補貼標準及方式由各地確定;各地應結合實際,切塊安排適當資金,對為散戶糧食生產提供水稻機械化統一育插秧(包括機械化精量穴直播)及其他農機化作業、病蟲害統防統治等服務,并達到一定面積的服務組織給予適當補助。
二是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保護。浙江省財政繼續安排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以獎代補與水稻生態補貼資金,支持功能區基礎設施建設、管護等。糧食生產功能區內種植多年生作物、苗木和挖塘養殖水產的,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功能區“非糧化”比例高、種糧保護措施不到位的縣(市、區),省里酌情扣減下年度的糧食生產扶持資金。
三是加強耕地質量建設與保護。浙江省財政繼續安排資金支持千萬畝標準農田質量提升、沃土工程、商品有機肥補貼等促進耕地地力提升項目的實施,努力遏制耕地質量下降趨勢,提升耕地質量,打造良田沃土。
四是深入開展糧食綠色高產高效創建。浙江省財政繼續安排資金支持開展糧食作物綠色高產高效創建和高產攻關行動,不斷挖掘糧食綜合增產潛力和提高科技興糧水平,著力推動“藏糧于技”落實。同時,完善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優先滿足糧食生產購機需求,加快推進糧食生產領域“機器換人”和全程機械化。
五是加快推進旱糧產業發展。浙江省財政對旱糧生產基地(連片50畝以上)內的旱糧作物種植者,給予每畝125元的直接補貼;對在“三園”地間作套種同一旱糧作物50畝以上且套種面積比例達50%以上的給予每畝60元的直接補貼;并安排資金積極支持連片50畝以上的省級高產優質旱糧生產示范基地(旱地)創建。
六是實施訂單良種獎勵。浙江省財政繼續對與持有效水稻、小麥種子生產許可證的種子企業簽訂訂單合同,并按訂單交售水稻、小麥良種的農戶、家庭農場、合作社及合作社聯合社社員等種子生產者,每交售50公斤常規水稻種子獎勵30元,按實際種植面積獎勵,每畝最高不超過240元;每交售50公斤雜交水稻種子獎勵100元,按實際種植面積獎勵,每畝最高不超過300元;每交售50公斤小麥種子獎勵30元,按實際種植面積獎勵,每畝最高不超過150元。
七是加大種糧金融保險支持。對稻麥復種面積或一季旱糧種植面積5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合作社聯合社等主體符合條件的糧食生產貸款,省財政給予3%的貸款貼息,各地根據實際可給予更優惠的貼息。積極創新政銀擔合作機制,鼓勵和支持新組建的省農業信貸擔保機構與金融信貸機構對接協作,為新型糧食生產經營和服務主體發展糧食生產提供政策性融資增信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