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分層補助,優化引鳳結構。建立區級人才分類認定機制,深入實施“5515行動計劃”和“泛5515計劃”,加大海內外頂尖人才引進力度,對其領銜的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提供最高3000萬元項目資助;高端科創人才(團隊)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緊缺急需人才項目和團隊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和最高50萬元工作經費補助。
二是財金聯動,增強引鳳實力。除在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方面按前三年100%和后兩年50%獎勵之外,通過設立產業發展引導基金鼓勵各類投資機構參與創業創新。同時加大銀行信貸支持力度,由區信用擔保公司為科技領軍人才企業提供最高300萬元融資擔保、合作銀行給予的最高300萬元信用貸款以及累計不超過30萬元的財政貸款貼息。
三是公私結合,加大引鳳力度。發揮企事業單位引才用才主體作用,對引進A-E類全職人才的單位給予5-100萬元補助,引進短期“候鳥型”人才給予每人每年5-15萬元補貼。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對符合條件的“引才大使”、海外引才工作站等個人或中介組織(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除外)給予最高20萬元工作經費支持?! ?/p>
四是強化保障,提升引鳳魅力。優化人才住房、生活、子女教育等配套保障政策,分類分層向符合條件人才提供10-100萬元購房補貼和5-100萬安家補貼,相應解決人才子女入學難題。同時加強人才棲息服務平臺建設,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納入區人才儲備中心專項事業編制,5年內予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