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實行備案制,加強采購側向監管。推行采購計劃備案制,市財政還責于采購單位,僅保留公開限額以上的變更方式及進口產品的審批,將監管從事前審批轉向事中事后監管,通過業務系統的流程調整,借助信息化對各采購單位申報采購計劃實行側向監控,發現流轉計劃錯誤或不合理采購情形,及時通過系統發送提醒消息。
二是借力互聯網,推行便捷高效采購。運行政府采購“網上超市”系統,對規格標準相對統一的1800多種貨物服務類商品進行預采購后上架,由采購單位在“網上超市”自主選取需求商品,生成訂單后通過公務卡消費,有效解決招標時間長和支付滯后的問題,整個采購過程省去采購計劃,直接在公務卡報銷時關聯相應的預算指標,實現全過程監管。
三是依托專項檢查,規范采購代理行為。根據上級相關工作部署,將轄區內三家中介代理機構列入檢查對象,嚴格按照執法過程操作,檢查前下發檢查通知書,過程實行亮證檢查,發現問題根據自由裁量權的標準向被查單位發放整改通知書,落實整改措施,規范代理機構的執業行為,建立常態化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